淘宝首购拉新活动下线的通知

感谢您对淘宝新活动的支持!6月是淘宝首次采购和促销的最后一项活动。从2021年7月1日00:00:00起,淘宝客户产生的无门槛红包核销、话费红包核销等行为将不再跟踪结算。可以继续选择其他活性物质进行推广!
补充:
1.有关退税的详细信息,请参考以下链接。需要退税的淘宝客户请仔细阅读:
1)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请到当地主管税务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发票上加盖贵公司发票专用章,并将发票和扣款复印件寄出。
如果确实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增值税发票也可以。
申请代扣代缴税款时,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为:
1)阿里妈妈代扣代缴税基标题: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类型:服务发票项目:*现代服务*OR*信息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
2)淘大预扣税基数标题: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类型:服务发票项目:*现代服务*OR*信息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
3)天猫预扣税基数标题:浙江天猫科技有限公司类型:服务业发票项目:*现代服务*OR*信息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
4)浙江淘大预扣税基地负责人: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类型:服务业发票项目:*现代服务*或*信息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
5)新增零售补贴代扣代缴税基:阿里巴巴华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第一分公司类型:服务业发票项目:*现代服务*OR*信息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
6)浙江通预扣税基数为:浙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类型:服务业发票项目:*现代服务*OR*信息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
7)支付宝预扣税基数标题:支付宝(中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类型:服务业发票项目:*现代服务*或*信息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
8)口碑代扣税基:口碑(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类型:服务业发票项目:*现代服务*OR*信息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正面“货物或应税服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中将自动显示并打印商品及服务税分类码对应的简称。开具发票时,请选择与*现代服务*或*信息技术服务*对应的商品和服务税分类代码
2.最后一次结算日期是2021年7月25日。如有变动,会以钉钉或公告的方式通知你。
3.在2021年7月26日00:00至2021年7月29日2:59:59期间,如果您对6月份在淘宝首次购买CPA奖励活动的结算数据有异议,可以向各自的对应方提交申诉业务申请。我们将在申诉窗口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诉结果。每个媒体只有一次去申诉的机会,请认真填写申诉的材料并及时提交。
提示:
每月25日是在淘宝首次购买新产品的结算日,不建议淘宝客户根据推广情况提前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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