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创作者滥发信息实施细则:滥发信息包含哪些情形?

平时我们都知道,作为内容创作者,如果是原创,就要有一定的所有权。如果别人未经自己同意抄袭,这自然会导致侵权。所以让我们来分析一下内容创建者向你发送垃圾信息的实现细节。
第二十九条滥发信息
【定义】指创建者未按照《淘宝平台规则总则》及相关规则发布信息,损害买方权益或平台秩序的行为。包括广告信息,信息与现实不符,信息要素不一致,信息重复。
[违规更正]限制内容显示并删除非法内容
【违规类型】一般违规(A类)
【淘宝违规扣分及违规处理办法】平台根据情节轻重扣分A2至a12,并采取限制内容展示、停止直播、删除非法内容、限制内容发布等措施。
垃圾信息有哪些情况?
1.「滥发信息」的具体情况有哪些?
(一)发布广告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
1.发布垃圾广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机器或软件等非人类手段向他人发送垃圾广告信息;
2.发布可能导致交易风险的外部网站信息或商品;
如发布社交网络、导购、团购、促销、购物平台等外部网站或应用的名称、LOGO、二维码、超链接、联系账号等信息。除非具体市场另有约定。
(2)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创作者发布的信息与现实不符,包括但不限于:
1.夸大、过度或虚假承诺商品的效果和程度;
2.基本信息或官方资质信息(如粉丝数量等。)与实际情况不符;
3.假中奖和活动信息。
(三)信息要素不一致
创作者发布的信息与卖家的商品信息要素不一致。包括但不限于:类别不一致,宝贝类型不一致,属性不一致,价格不一致,邮费不一致。商品要素包括标题、图片、价格、运费模板、属性区域、详细描述、背景类别中的重要信息,如类别(品类)、邮费、属性、价格、赠品等。
(四)信息重复
作者发表的内容有重复。
主要包括:
1.创作者反复发表2篇以上相同或高度相似的内容;
2.打开2个或更多创建者帐户,发布相同或高度相似的内容。
二、违规处理
三、“严重”具体指什么样的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情况”发生多次或多次,对消费者或平台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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