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市场管理规范》调整的通知
营造公平、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是平台和商家的共同目标。天猫重申:我们对一切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始终“零容忍”,全力把天猫建设成为消费者心疼的品质之城。我们在此郑重提醒商家,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杜绝以下行为:
1.卖假商品:包括在商家卖假注册商标商品和盗版商品
2.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包括通过出租/共享账号获取他人信息、未经许可发布信息、出售信息等。
3.骗取他人财物:包括诱导买家支付货款、发送钓鱼链接或木马病毒信息骗取他人钱财等。
4.盗用他人账户:包括在当事人不知情或未授权的情况下,非法获取他人在平台,淘宝或支付宝的账户。
5.恶意骚扰:包括辱骂、威胁、骚扰、向会员,发送不良文章等。
6.销售劣质商品:包括销售存在严重隐患和缺陷的商品。
如果在商家,发生包括上述行为在内的任何违法行为,天猫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同时,为更好地帮助商家提高规范经营能力,推动高质量经营,天猫计划对《天猫市场管理规范》、《天猫商家营销准入基础规则》等相关规则进行调整。
感谢所有参加2006年4月27日至5月14日在2021,举行的线上征集和线下听证会,并提供宝贵意见和建议的商家。从有效反馈来看,82.5%的商家人支持此次规则调整,认为平台审慎的执行管控措施和非管控措施的优化,有助于商家良好稳定运行,助力打造消费者心疼的品质城市。
经我们对过程中“复评”反馈的相关意见进行认真分析和讨论,最终说明如下:
1.对于严重影响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平台将给予直接清理;
2.通过优化管控措施和违约金梯度设计,推动商家纠正违规行为、规范经营。
希望商家进行自检,确保规范操作,给消费者带来更好的购物体验。
综上所述,本次调整于2008年8月5日在2021,宣布,将于2008年8月17日在2021生效再次感谢您对天猫!的支持和关注
主要变化如下:
1.对于违规特别严重的行为,执行将退赔并扣除所有保证金;同时,如果B类扣款达到节点,调整支付违约金标准,取消店铺屏蔽等业务管控处置措施;
2.A类扣分达到节点的,每次扣12分,支付的处罚标准将首次由1万元变为5000元,然后逐步提高;
3.调整《天猫商家营销准入基础规则》限制营销活动的规则最近90天(含)内因B类扣分累计24分者将被限制参与营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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