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七天不合理在线换货?的服务标准是什么

提升消费者在平台的购物体验是天猫和商家的共同目标为了优化消费者在换货的体验,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天猫将新增《七天无理由线上换货服务规范》。
规则变更于2021年7月14日公告(公告点在此开启),自2021年7月21日起施行。
第一章概述
第一个目的
为全面提升换货天猫消费者的服务体验,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个原则
1.除特殊的商品,外,商家应制定明确的库存和换货交货管理措施,以确保换货情景下商家装运至货物的及时性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2.商家填写的交货信息(包括物流公司、订单号等。)应当真实有效,并与消费者的接收信息相对应。
第二章换货服务申请
第三条无正当理由连续七日在网上发起换货申请的买家,应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订单的交易状态为“等待买家确认收货”;
2.商品会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范》;或者,在订单已经签收的换货,已经过了无理由返回换货,的7天期限,但符合商家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售后工单或在客服聊天时的承诺)。
3.当“换货Application”被商家确认或超时后被系统自动确认时,变更后的商品在售,应用的换货数量应小于或等于变更后的商品在售库存。而改变后的商品并没有参与活动如保利性价比、淘购、日销,以及平台预售;
4.对于同一个商品,买方只能完成一个换货申请,只能更改同一个商品的尺寸和/或颜色,如因货币兑换导致价格差异,应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章换货时效规定
第4条
买受人在天猫购买服务标识为“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并按照《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范》在线发起换货申请的,买卖双方按照《天猫商品交易时效规定》/填写退货信息办理换货申请(在换货流程中,“退货”指待更换的商品,下同)。
第5条
商家应在换货状态更改为“将向商品,换货",发行”后48小时内发行换货,并确保保留物流票据号码的收款记录。响应换货申请大规模营销活动由官方,淘宝,活动组织淘宝专场春节等。换货处方要求以相应通知为准。
第三章换货的非法经营
第6条
【延迟的换货】如果订单不符合“换货处方”,则为延迟的换货如果买方在投诉,成立,则商家应以支付红包的形式向买方支付红包面额的计算标准为商品实际交易金额的5%单笔交易最低金额不低于5元且不高于50元。
第七条在同一自然日内,同一买卖双方在付款的多次交易中同时发生上述一种或多种情形的,赔偿金额的合并计算不得超过500元。
第八条商家拒绝换货申请的,天猫有权根据《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和平台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第四章消费者须知
第十条下列情形不支持支付。如果买方提出付款申请,买方和卖方应自行协商处理:
1.买方有“滥用会员权利”;
2.不是基于生活消费的购买;
3.媒体,被国家行政部门通报的消息曝光后或被淘宝,发现商品本身或信息涉嫌违法违规。为了保护买家的权益,天猫要求商家立即停止发货;
第十一条运营路径:
1)在线换货申请:“宝贝bud”-“订单details”-“return”-“我要换货".
2)网上投诉,换货:“宝贝bued”——“订单"-"商家,投诉"-"换货详情延迟”。
3)支付红包查看路线:“移动淘宝-My淘宝-红包卡券-红包”或“移动天猫-Me-My卡券-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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