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宠物食品和用品的发布标准是什么

为提高天猫行业宠物食品及用品的整体产品质量,更好地规范商家,的投放行为,特制定《宠物食品及用品投放规范》。
本标准于2013年7月10日首次发布,2013年7月22日实施。变更于2014年8月11日和2014年9月1日正式实施。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天猫,销售的所有商品宠物食品和用品,包括在“宠物/宠物食品和用品”类别下发布的所有商品产品。
2.产品发布规格
2.1商品标题规范
2.1.1宠物食品产品名称必须包括“品牌名称和商品名称的净含量”;
2.1.2宠物产品的名称必须包括“品牌名称、商品名称和材质”。
2.2商品主图发布规范
2.2.1主图必须实物拍摄,图片数量必须达到5张;
2.2.2必须是正方形,不允许有空格。主画面不小于310*310像素;建议商家上传一张大于800*800像素的方形图片,可以实现放大镜功能;
2.2.3第二张主图必须是单独完整的正面图,不能是拼图;要求白色背景无水印、无边框、无文字;商标所有人可以将品牌logo放置在主图左上角,LOGO宽度小于图片尺寸的十分之四,高度小于图片尺寸的十分之二;
2.2.4除第二张主图外,其他主图的商家可定制;如:商品品牌信息、商品标签信息、产品详情等。
2.2.5宠物食品产品主图应符合上述规范和以下规定:
1)主图应显示产品的整体图片和详细的颗粒图片,第二张主图必须显示产品品牌清晰可见的整体图片;
2)详细颗粒图应包括产品包装内物品的特写图和商品标签图(中文标签导入商品时显示,建议显示重要细节的特写图、场景图或包装图。
2.3商品描述页面的描述规范
2 . 3 . 1商品,描述页应有实拍图,实拍图应清晰显示商品,商品的品牌信息名称、标签信息(导入商品时应显示中文标签)、产地、净含量、产品标准号;
2 . 3 . 2商品适用犬种、使用说明、储存方法、产地、禁忌等应如实展示,宠物食品商品;中还应展示“每日推荐投喂量”
2.3.3应显示店铺邮资收款标准或物流信息。
3.商品的标记规范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品包装上应当标明下列内容:
3.1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3.2根据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名称和主要成分含量的,应当用中文标明;需要提前让消费者知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提前向消费者提供相关信息;
3.3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3.4产品使用不当,容易对产品本身造成损害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应有中文警示标志或警示说明;
3.5在中国生产并在中国销售的商品产品应标有已备案的国家标准或发布标准或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编号,进口商品产品应标有进口许可证编号
4.商品的质量要求
商品国内宠物食品及用品应符合产品本身标注的执行标准,天猫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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