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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运营中心管理规范

2021-06-13 04:49:41 本文共4286字,阅读本文大概需要9~14分钟
淘之家

为弘扬开放、透明、共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护渠道运营中心供应商、经销商等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渠道运营中心的正常运营秩序,根据《渠道运营中心供应商入驻协议》、《渠道运营中心分销商入驻协议》、《淘宝规则》、《天猫规则》等相关协议和规则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范。

渠道运营中心管理规范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范用于规范供应商、经销商及其他用户(统称渠道运营中心用户)进出渠道运营中心的经营活动及后果。渠道运营中心的用户应遵守《淘宝规则》、《天猫规则》及本规范的相关规定。《淘宝规则》或《天猫规则》中已有规定的,以其规定为准;本规范无规定或特殊规定,按本规范执行。

【诚信承诺】渠道运营中心用户应当诚实守信,在渠道运营中心的日常运营管理中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和信誉,共同把渠道运营中心建设成为公开、透明、公平、文明、有序的渠道运营中心。

定义:

渠道运营中心是指为渠道运营中心用户提供分销服务和管理的网上交易平台,其域名为cc.tmall.com。

供应商是为分销和供应提供产品的商家。销售的产品和商家必须是品牌拥有者或品牌拥有者合法授权(其品牌商标必须是R,如果是TM,以专项协议为准)。

分销商,即与供应商建立分销和直销合作关系,在天猫等相关渠道和平台上销售的卖家,是渠道运营中心分销商和直销商的总称。

产品是指供应商在渠道运营中心发布的商品。

关于规则中使用的其他术语和图表的定义(如有涉及),请参考淘宝规则频道和天猫规则频道的相关说明。

供应商条目:

【基本准入条件】进入渠道运营中心的供应商必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

(a)符合《天猫渠道运营中心供应商入驻资质细则》的规定;(点击此处查看《渠道运营中心供应商入驻资质细则》):

(2)在申请居留时,该会员无《淘宝规则》或《天猫规则》规定的严重违法行为的扣分,无不当使用他人权利和恶意骚扰的扣分;

(3)标志《渠道运营中心供应商入驻协议》;

(4)将存款全额存入绑定的支付宝账户,多类存款不叠加。各项存款分别为人民币5万元;

(五)渠道运营中心认为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类别限制】供应商商标涉及的商品类别或供应商在进入渠道运营中心时选择的类别,应该是渠道运营中心允许的类别,以及输入支持的具体类别,点击查看

【品牌限制】供应商的商标符合下列特征之一的,不得进入渠道运营中心:

(1)与阿里巴巴现有品牌、渠道、服务相同或相近(包括但不限于淘宝、天猫、陶艺、巨化等。);

(二)以“净”和“净货”结尾的品牌。

【审核内容】申请人通过渠道运营中心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后,渠道运营中心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品牌需求、业务状况、服务水平等因素决定申请材料是否被批准。

【审核期】渠道运营中心将在递交申请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查完成后,将通过站内信函和电子邮件回复审查结果。如果复查失败,还会回复失败原因。

【录入操作】供应商通过渠道运营中心审批后,可以从审批之日起登录渠道运营中心进行相关操作,包括基本信息录入、产品发布和导入等。

经销商常驻人员:

【基本进入条件】进入渠道运营中心的经销商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已注册为淘宝会员;

(2)申请居留时,淘宝会员

供应商在渠道运营中心发布产品信息时,应遵守《淘宝规则》或《天猫规则》关于发布商品或信息的规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a)法院

【发布授权】供应商成功进入渠道运营中心后,需要打开产品品牌授权,才能发布相应的品牌产品或信息。发布的产品或信息必须是授权范围内的自有品牌或品牌产品或信息。

(2)【发布方式】供应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发布产品:渠道运营中心直接在后台发布;

(3)[发布类型]

1.供应商不得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淘宝规则、天猫规则及相关规则禁止的产品或信息。

2.供应商不得在渠道运营中心发布任何类别的非自有品牌或未经授权品牌的产品或信息。

3.供应商不得在渠道运营中心发布二手或闲置产品或淘宝监管下的产品,不得以拍卖或自动交付的形式发布产品或信息。

4.供应商不得发布渠道运营中心自身管理要求禁止的产品或信息,包括与本管理规范第15条所列类别相关的产品或信息。

分配关系:

[分配关系的建立]

(1)分销商在线申请并获得供应商批准后,或

由供应商发起邀请并经分销商同意后,则双方可确立专有市场分销合作关系(下称“分销关系”)。分销商向供应商提交合作申请后,如申请在七天内未被处理,渠道运营中心系统将自动按审批超时处理,该申请将自动作废。分销商须重新提交合作申请。 供应商向分销商发出合作邀请后,如邀请在七天内未被处理,渠道运营中心系统将自动按审批超时处理,该邀请将自动作废。供应商须重新发出合作邀请。

第十七条 【分销关系终止】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供应商与分销商之间的分销关系将终止:

(一)供应商与分销商通过自行协商终止分销关系;

(二)分销商因符合本规范清退条件被渠道运营中心清退的,该分销商与所有对应供应商的分销关系将自动终止。 分销关系终止后,供应商应配合分销商完成供应商与分销商之间的交易订单及其售后服务。

交 易 :

【支付方式】渠道运营中心支持担保、预付等支付方式,具体以渠道运营中心实际支持情况为准。

市场管理:

【保证金补足】供应商应根据《渠道运营中心供应商入驻协议》及本规范规定缴纳或补足保证金。若保证金余额不足,且经渠道运营中心催缴后未在十五天内缴纳或补足的,给予供应商限权,并下架所有产品,直至足额缴纳为止。

【品质抽检】渠道运营中心允许天猫、淘宝对分销产品进行抽检,对存在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据违规与处理条例进行相应处理。

【曝光处理】针对经新闻媒体曝光、国家质监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通报,系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批次的产品,渠道运营中心将依照其情形严重程度,采取下架产品、删除产品等处理措施对其进行临时性的市场管控,情形特别严重,对相关供应商采取账号监管,直至清退账户。

【其他情形】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短期内大量引发或持续引发分销商维权等),针对相应产品或供应商,渠道运营中心有权依照其情形严重程度,采取下架产品、删除产品等处理措施进行临时性的市场管控,情形特别严重,采取账号监管,直至清退账户。

违规与处理:

【供应商违规处理措施】根据供应商违规情形的严重程度,渠道运营中心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处理措施:

(一)在渠道运营中心内下架相关产品;

(二)在渠道运营中心内删除相关产品;

(三)渠道运营中心账号监管:在一定的时间内账号所有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店铺或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

(四)渠道运营中心账号清退

未按《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淘宝交互信息规则》及《天猫规则》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的,渠道运营中心将删除该违规商品或信息。

发布超出其生产经营许可或者备案范围的商品的,第一次、第二次删除该违规商品,第三次开始每次删除该违规商品,同时给予供应商监管7天的处理。

分销商收到的商品或经天猫官方抽检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供应商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供应商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的,第一次、第二次删除该违规商品,第三次开始每次删除该违规商品,同时给予账号监管7天的处理。

供应商出现损害分销商体验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渠道运营中心将给予账号监管7天的处理,情节严重的渠道运营中心做账号清退。

退 出:

【主动退出】供应商、分销商有权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协商终止合作关系,并退出渠道运营中心。

【供应商清退】供应商若因相关入驻协议已终止,或因违规被清退的情形的,渠道运营中心有权将其清退出渠道运营中心。

供应商被清退后,渠道运营中心将删除其在渠道运营中心的产品信息,同时该供应商与所有对应分销商的分销关系将自动终止。

【供应商退出再入驻】供应商若退出后再入驻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若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将永久不得重新入驻:

1、供应商因入驻资质、品牌证明等相关资质造假被清退的,永久不得重新入驻;

2、供应商因相关违规情形被清退的;

(二)若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可在自被拒绝或被清退之日起算一个月后重新提交入驻申请:

1、供应商自主申请退出的;

2、供应商因审核未通过被拒绝入驻的。

【分销商清退】分销商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渠道运营中心有权将其清退出渠道运营中心:

(一)分销商存在《淘宝规则》或《天猫规则》中规定的严重违规行为扣分;

(二)分销商故意非法获取供应商财物,涉嫌侵犯供应商财产权的;

(三)通过不正当方式,刻意规避淘宝规则、天猫规则或渠道运营中心市场管控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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