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号运营主体变更规则

品牌号运营实体变更是指商户在品牌号平台运营过程中,满足一定条件,变更运营实体的行为。以下为《品牌号运营主体变更规则》简介,2019年6月11日新发布,2019年6月17日生效。
现有主题和新主题:
当前主体是指目前运营品牌号的公司(主体变更完成后,主体也称为旧主体)。
新实体是指申请变更后运营品牌号的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同一控股股东指以下两种情况:
1.有一名或多名股东持有当前主体和新主体50%以上的股份;
2.当前主体和新主体有一名或多名股东享有同等表决权,对股东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有重大影响。
相同的实际控制器:
实际控制人是指不是公司股东,但能够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实际控制公司行为的人。
相同的实际控制器意味着当前主体和新主体具有相同的实际控制器。
如上文第(3)、(4)条所述,当前主体的同一控股股东或同一实际控制人与新主体及主体之间的关系称为控制关系。
品牌体系中的公司:
品牌体系中的公司是指商标所有人和与商标所有人有控制关系的公司。
品牌代理:
品牌代理指以非自有品牌输入品牌号的公司;必须获得商标所有人的有效授权。
变更通知:
(一)品牌号平台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代理变更服务,也未批准任何变更经营实体和转让实体的私人行为。相关变更程序和标准以品牌号页为准。
(2)申请变更品牌号的主体必须如实提供资质和信息。一旦发现资质或信息虚假,相应的品牌号和公司将被列入失信客户名单,品牌号平台不再与他们合作。
(3)品牌号平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品牌需求、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因素)决定是否允许主体变更,同时可以要求客户在变更申请及后续运营阶段提供其他资质。
(4)申请人和公司更改的品牌号无需支付额外的服务费。
(5)科目变更中与新科目相关的相关要求。规则不明确的,以《品牌号商家管理规范》和品牌号的准入标准为准。
更改标准:
(1)目前只支持品牌号有效运营一年内经营实体的变更。
(2)经营主体的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申请变更经营主体:
(一)当前主体和新主体具有相同的控股股东或者相同的实际控制人,且控制关系持续6个月以上。
(2)新标的是品牌体系内的公司,且该商标在过去6个月内未转让。
(3)其他要求
(1)申请变更的品牌号不存在任何费用欠款,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号在阿里妈妈、淘宝客等阿里相关平台产生的费用,以及品牌号软件服务费(如有)和阿里金融贷款等。
(2)品牌号运营主体变更申请流程,品牌运营方应发起邮件并送达品牌号团队,提供完整的运营主体变更背景说明、新旧主体交接原因、新主体相应的工商资质材料。
新主体的经营资质必须符合当时有效的准入标准,并提供相应的工商资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扫描件、商标持有人出具的授权函(商标使用授权和品牌号运营授权)、bus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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