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关于诱导第三方实施细则
2021-06-07 13:10:01 本文共870字,阅读本文大概需要2~3分钟

如果淘宝卖家诱导第三方,需要将商品从淘宝店铺移除,删除商品或信息。卖方诱导第三方是不可取的。我们来了解一下淘宝关于诱导第三方的实施细则。
1.诱导第三方的情形:诱导第三方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推送信息或发布第三方商品存在交易风险,如发布社交网络、导购、团购、促销、购物平台等第三方网站或客户的名称、LOGO、二维码、超链接、联系账号等信息;
2)以其他方式诱导消费者到第三方客户端和网站,如通过短信通知诱导消费者到第三方网站或客户端。
对于违反诱导第三方规则的成员会怎么处理?淘宝会根据会员违规的严重程度给予不同的处理:
诱导第三方涉及的违规行为包括一般违规(A类)/严重违规(B类)。
情节一般的,A类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A类每次扣6分;情节特别严重的,首次乙级扣12分;b类第二次扣48分。
淘宝会根据卖家诱导第三方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撤货、删除信息、限制阿里旺旺使用等措施。
3.“有手段恶劣、行为密集、规模大、后果严重、恶意对抗、控制等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会员诱导的第三方行为特别恶劣,对消费者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
2)研究诱导第三方规避淘宝管制的新模式,并推广或应用;
3)实施群体诱导的第三方行为。
淘宝卖家诱导第三方是违法的,违规的卖家会被降职,所以卖家即使为了宣传也不要这样做,所以希望淘宝卖家记住,不要一不小心就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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