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优惠券分摊规则变更
2021-11-19 20:34:18 本文共853字,阅读本文大概需要2~3分钟
各位供应商/商家好,京东平行优惠分摊计算逻辑将进行变更,请按照相关规则积极正确创建/参与活动。
优惠券分摊规则调整内容为按“各商品单品基准价比例分摊到每个商品上”,即:商品分摊金额=当前商品单品基准价*数量/(订单中全部商品单品基准价*数量)之和*优惠金额;
当出现多券叠加的情况时,按平行优惠的顺序进行分摊计算。详细解读案例请参考《京东开放平台营销工具优惠门槛计算规则解读》。
联合营销活动优惠使用及分摊后,当任何一个适用该优惠的子订单,如出现优惠后金额为0或者负数,该订单剩余实付金额作为优惠最大可用金额抵扣,其余子订单优惠按分摊比例继续计算。
【举例说明】
某A商品单品基准价为150元,有150-100的总价促销和150-30的店铺优惠券,某B商品单品基准价50元,凑单支持每满200-30的京贴活动。
A商品先使用店铺优惠后,剩余20元,再继续使用京贴,则会出现订单实付金额为负数(20-22=-2)的情况,此时会按订单剩余实付金额作为优惠最大可用金额进行抵扣,故此订单优惠后价格为0元。凑单B商品,订单的优惠仍按比例分摊计算。
【变更节奏及范围】
2021年11月25日开始,逐步覆盖京东APP、京东PC端、京东M站、京东小程序、京东微信版、京东QQ版、京喜、京东极速版,至12月5日开始全面覆盖。该期间会存在原逻辑和新逻辑并行场景,请供应商/商家及时调整或者确认活动力度,避免产生低价场景。
本公告于2021年11月18日发布,于2021年11月25日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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